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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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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06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06-04-30  浏览次数:

“六不准”:不准在招生报名、考试、阅卷、登分、考生信息登录和投档等工作中泄露秘密、弄虚作假、循私舞弊;不准向考生及家长许愿;不准接受考生(家属)的宴请、钱物;不准滥用职权要求学校违规推荐和录取考生;不准在招生考试和录取场所随意串岗,干扰正常招生工作秩序;不准协助、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介绍、拉拢生源牟取利益的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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